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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

 

10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自2月2日(星期五)起接受申請至2月25日(星期三)止,申請者需繳交下列資料:申請書研究計劃書大學前五學期之成績單與名次教授推薦函兩份其他可茲證明其研究能力之文件。其他請參考本所五學年學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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